第二十章 新科进士(2)
作者:
康保裔 更新:2022-10-20 07:48 字数:3107
��过,只是郭荣一直戎马倥偬没有来得及整改,郭炜刚刚继位的时候事情太多也没有想得那么细致,也就是在扈蒙出事以后他才得以亡羊补牢。
显德八年的时候,试卷糊名制和誊录制还只是试行,到了显德九年就是正式执行了,有了显德八年的经验,正式执行非常顺利,而且随着地方政务的正规化,这种考试制度还有希望向地方的童子试等州县选拔推广。虽然给试卷糊名和誊录需要增加大量的人手,尤其是誊录试卷要从史馆、秘书监这些部门临时抽调大批擅书的吏员,多少会对这些部门的日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考虑到淳化考风严格考纪的重要性和科考在文官制度上的重要性,这点代价显然是很值得的。
周彬,京兆府长安人,他能够作为新科进士和进士甲科马适一起到广政殿陛见并受赐,就是试卷糊名制和誊录制的直接受益人,虽然其本人未必明白这一点。
在实行试卷糊名制以前的科考中,即使没有请托和舞弊的现象,主考官因为某些考生平日的诗作和文名也会对他们另眼相看,宰相、枢密使和其他同僚有时候也会进行一些推荐,这样就算这些人面对考题做得不怎么好,却也可以靠着平日的文名而超出同侪。
显德九年的这一批生员里面倒是没有这样久负盛名的人,不过常年在京洛游历的还是不少,在国子监和太学进学的更多,其中有几个人名会落入李昉耳中那是极其正常的,和他们比起来,远在京兆府籍籍无名且第一次进京的周彬无疑是居于全面的劣势。
在实行试卷誊录制以前的科考中,即使没有请托和舞弊的现象,即使主考官对考生一个也不认得,一个人名都没有听说过,不同笔迹、卷面的试卷给主考官造成的第一印象还是大为不同,这种不同有时候甚至会超越文章在质量上面的差异。
武周时期刑律名臣周兴的后代周彬,在刑法律令方面当然是家学渊源,虽然周兴被流放岭南并且死于路上,却也没有妨碍这种家传。从小修习的周彬熟悉唐律、唐律疏义和历朝的律令,就是对最新的大周刑统也很有心得,可是在书法上面就差强人意了,虽然写字还算中规中矩,卷面也不至于太潦草,倒是不会恶着了主考官,但是靠着卷面和书法来打动主考官则是想都不要想。
不过在试卷糊名制和誊录制下,所有的考生在这方面就被完全拉平了,周彬从中固然是占不到什么便宜,却也不会吃亏,而要是和可以靠名声与书法取胜的考生比起来,周彬显然是受益的。
只是可惜自晚唐以来中原失序,科举中的明法科经常不开,几年甚至十几年都难得有一次明法科的制举,周彬指望不上通过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上进,于是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来参加进士科的考试——进士科比起明法科当然是名声更大、地位更高、前途更广的,不能说是次席,但进士科却不是周彬最擅长的,所以本来可能在明法科独占鳌头的周彬,就只能在进士科里面混了一个十五分之一了,这一届进士科的鳌头可是归了马适。
当然现在周彬一点都不为此而感到遗憾,能够锝中进士,仕途就已经打开了,而得以在广政殿上获皇上召见,以周彬对这个年轻皇帝的粗浅认识,自己是很有机会面陈所长的,这样倒是和在明法科上独占鳌头区别不大。
三月初六前后那一段时间里面,周彬是在东京待考的,所以皇帝派出近臣到京师的各个祠庙道观祷雨这种大动作,周彬不可能不知道,而三月十二的那一场大雨他也赶上了。
不过和普通士民百姓的热议不同,娴熟律令关注人事的周彬并不认为这两件事情有什么严格的相关性,他倒是更注重皇帝趁此机会革新积弊的作为。
放宽窃盗律的处罚标准,对百姓触犯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