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二章 王茂如签中日租界赎购条约(2)
作者:最后一个北洋军阀      更新:2022-12-13 03:08      字数:3130
�付资金交付于德国政府,由德国政府做中日之间的中间人。第十条则是双方的海关将向对方全部开放,并且海关关税中日单独商讨。第十一条本次赎购方式为永久性赎购。以化解中日双方恩怨为主。

  由于《中日租界赎购条约》签订地点是在北京颐和园,因此该条约又有《颐和园条约》称谓,当然德国大使劳伦森在中日双方之中充当中介人的做法,给他的政治生涯增加无上的荣耀,也给一战之后在国际上饱受打击的德国国家形象增加了一抹光辉的形象。

  不过这让其他几个国家大感不快的。为什么是德国?为毛交到德国人手中?

  日本政府对此的解释是,这是中国政府的要求,而中国政府的解释是,有十几万德国人在中国工作,德国不敢将中国政府交给他们的物资贪污,并且由于德国武器质量不错,相信德国人的人品和作为中间人处事方式一定非常认真。

  尼玛——这是什么理由?

  德国人武器质量不错能够延伸到为人处世方式,能够延伸到国家?你们不知道德国现在多么需要钱吗?

  关于这次条约的签订,王茂如如秉持着打仗也要等几年的原则,他也不希望近期中国和日本动手,日本就是个疯子,疯狗,可是中国还要发展,绝不能跟他们一起玩自杀。所以他对于这次谈判的内容还很满意,因此条约签订也是由他来签订的。这份《中日租界赎购条约》对于政府之中的任何人来说,压力都太过巨大了,谁也不敢签订。

  分批买来,如果买不来呢?

  如果日本玩赖呢?可以想象的是,日本一定诸多刁难,谁来承担这个后果?没有人敢,除了王茂如,除了王茂如这个早就想要和日本掰掰手腕,却一直苦等机会的人。只要懂得政治的人就能够看得出来,这份条约之中处处透露着中日必将一战的征兆,而这份条约也成为日后中日之战的源头。

  谁能担得起国战的责任,唯有王茂如。

  国战若胜,王茂如成为名垂千古之人,国战若败,王茂如则遗臭万年啊。

  便有唐绍仪拖着苍老的身躯找到王茂如,说:“秀盛,你还年轻,不如由来签订吧。”

  王茂如笑道:“岳父大人,这个条约不同于与其他国家的收复条约,这是战书。还是小婿签了吧,毕竟小婿捅下的篓子,未来也是小婿来承担。您给我背下的压力不少了,这次我来背。”

  唐绍仪叹了口气,道:“干了这一届总理之后,秀盛,我是不干下去咯。”

  “为何?”

  “若再干下去,我就成了别人口中的独裁者了。”唐绍仪笑道,“而且,我也老了,老了,干不动了,应该让位给年轻人咯。”

  《中日租界赎购条约》的内容被日本内阁和皇室和军部心中接受,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要打开中国市场,勒索中国财务,尤其是药品。内田康哉在谈判中取得的最让军部满意的就是第六条,青岛、旅顺大连和台湾的保管费和建设费将在赎购前一年中日双方重新商讨。这样在不得已付出四处租界之后,依靠第六条内容,日本政府完全可以漫天要价,例如青岛,日本政府完全可以以两亿银元的价格,让中国政府出不起还下不来台。当年甲午战争日本占领了辽宁和半个吉林之后三国干涉的赎辽费为五千万日圆(即三千万两平库银),从购买力算来相当于现在的四千万银元。因此只要价格出的足够高,这个谈判中国政府就把自己陷入尴尬境地。

  如果能够引发中国政府恼羞成怒,日本则有理由出兵中国!

  内田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