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何罪之有?(3)
作者:
云天明 更新:2023-05-10 07:41 字数:3440
msp; 有人不禁问道:“如果是防卫过当的话,那会有刑事责任吗?”
那人应道:“防卫过当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方先生不利的是,对那三名歹徒造成的伤害过重,程度已超出限度,已构成违法;但有利的是,方先生防卫的起因是见义勇为追凶救人,其所保护的性质是为保护他人利益而产生的防卫,这个比保护个人利益进行防卫的量刑要更轻,其当时防卫的原因是救人,据说那三名歹徒当时手中都有利器,所以也可以算是自我保护行为。至于当时处境如何,是否有必要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这个只有看几个当事人的证词了。”
说到这里,那人意味深长地笑看了方杰一眼:“关于这个证词,您和那几名歹徒的证词只有参考作用,关键得看跟您一起的那名的哥的证词是否对您有利。如果我刚才说的这些情况都对您有利的话,量刑会轻很多,甚至减免刑罚,而且即便量刑,也最多是个半年至1年的刑期,而且一定是缓刑。说白了,就是做个样子,实际不会真到牢房里蹲着。”
方杰自然能看出对方眼神中的意味,其意思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操作得当的话,虽然性质上有罪,但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刑罚,这便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但方杰却根本不买帐,沉思了片刻后,抬眼冷笑道:“有意思……那三名歹徒持刀抢劫,重伤两人,要不是我有点身手,怕也是跟赵师傅一样的下场,怎么我这见义勇为还见义勇为错了?”
见方杰的态度有点钻牛角尖,那名法制报记者苦笑道:“从情理上说,您当然没错,但法理上就是违法的,其实我相信大家都不认为您有什么过错,而且您也不会有实际的刑罚,就是名义上触犯了法律而已……”
对方话没说完,方杰便挥手断然道:“名义上的也不行!在下行得正坐得端,救人于危难在先,捐款扶助他人在后,那几个杂碎别说只是重伤,就算死了,那我这也是替天行道之举,何罪之有?嘿,人在做,天在看,王法再大也大不过天,我倒要看看谁敢说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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