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就该让你把阿若带上。”
秦非洒然坐下,道:“原来储君是为了魏起的事情在发愁。”
项重华盯着他道:“莫非你已经有对策了?”
秦非笑而不语。
项重华立即吩咐孙哲将门窗全闭上,道:“为了魏起的事情,我是着急上火的,连饭都快吃不下了。现在可就全指望你了。”
秦非道:“这件事可不能指望我。”
项重华错愕道:“不指望你,那我该指望谁?”
秦非吐出两个字,道:“荆草。”
魏起是马贼出身,骑射皆为万乐城中的翘楚。而在骑射比赛中表现突出的人,自然会得到魏起的重要。所以城中人皆将骑射大赛当成一等一的盛事,凡是参赛者无不拿出十二分的精神,全力准备。万乐城西门外的小山坡则成了人们的练习场,除了魏起本人以外,参赛者皆会聚集在那里切磋练习。荆草找来了一身当地人的衣服,装扮成了贵族人家仆从的模样,混入了练习场地。
但见宽敞的山坡上早已挤满了人,人人不是骑马就是挎箭,一个个意气风发,信心十足。万乐山因为处于深山之中,常受马贼侵扰,所以民风彪悍,纵然是女子也不乏能骑善射之人。就连骑射大赛的参赛手里,也有几个女子。
荆草一面混入奔走忙碌的仆人里,一面暗暗挑选下手对象。旁边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不时爆出热烈的欢呼。荆草知道越是热闹的地方,人们越是容易疏于防备,便也悄悄凑了进去。
只见被人群包围的中间的场地上,立了一头漂亮的小马,这马虽小,但浑身线条优美至极,毛色也顺滑油亮,它浑身雪白,但脑门上却又一撮金色的毛,宛如一顶王冠。这样一匹马儿,的确足以吸引人们的眼球。但此时,人们的目光却并不在这马儿身上,而是皆投向了马背上的一个鹅黄色短衫的女子。
但见她腰背修长,笔直的长腿上蹬着一双乌黑锃亮的小皮靴,紧紧贴在马背上。她正在拉弓搭箭,瞄准着前方箭靶的准星。长长的睫毛覆盖着为了瞄准而闭起来的左眼上,淡淡的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闪耀着光泽,连她脸上的绒毛也泛着金色的微光,透着一种含蓄而健康的美丽。
黄衫女子对准了目标,手指猛然松开。利箭携着劲力,冲向了箭靶,正中中心。人群立即爆发出铺天盖地的欢呼。女子略微羞涩地笑了一笑,跳下了马。旁边立即涌来了一队人,替她将马儿牵走,女子也在众人簇拥下离开了人群。
荆草看得目眩神迷,用胳膊捅了捅旁边的一个小厮,道:“这个姑娘是谁,怎么这么俊俏?”
小厮瞪大眼睛看了他半天,道:“你究竟是不是我们本地人,怎么连她都不认识?”
荆草连忙道:“我是逃难来到万乐城的,前几日才找到这份差事。”
小厮“哦”了一声,上下打量了大量他,笑道:“你该不是看上人家了吧?”
荆草的脸立刻红到了脖子根,小声道:“看她的样子定是富家的姑娘,哪里看得上我?”
小厮笑道:“本来呢,也不是不可能。我们万乐山向来重武,只要你身手足够好、长相足够俊,那些大家闺秀也乐意把你招做女婿。只可惜……”
荆草心中刚刚燃起希望,听得他话锋一转,不由急道:“可惜什么?”
小厮叹了口气,道:“人家姓孟。其他的我就不必多说了,你该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