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一十七章 规矩(3)
作者:
七麒 更新:2024-09-22 01:15 字数:3131
�僧道说法。”
散仙十二章,就是对在座这些仙家之长下面小仙的约束了,也就是给黄三姑,以及那些修行浅薄的各家小仙定的规矩。
接着是法外章,共计十二条即;一.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二.有伤我身体者,可以报应。三.有害我性命者,可以报应。四无辜损坏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五.凡是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六.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香童。七.凡人心善无恶迹,仙缘浓厚者,可以收为香童。八.恶心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九.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可以夺人生命。十.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十一.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恶报其人。十二.有恩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
三十六章,一条条,一件件,言语有物,软硬兼施,竟是比中原一些门派的门规还要森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