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还是上午,根据规定,凡是在公共场合被人看见的人之行动,都只能仰头看天。
别的事情那些人干什么,诸位小人可以自己确定,唯独脑袋的位置,必须按照规定来。
你说你表演的时候,不是脑袋朝天,而是低头或者平视,被人当场抓住了典型,予以严厉打击,挨打的活该,打人的人反而得到奖励,到哪儿说理去?
没有了现实模式后两种方式的脑袋摆放未知,那个议长总算结束了它的讲话,高高兴兴地去了。
可是,它万万没有想到,它刚刚转脸,就出事了!
事情发生在倩人族和算人族之间。
也就是最矮的小人国国民和最高的小人国国名之间。
其实大家要是自己扬自己的脑袋,也相安无事的一种局面。
坏就坏在那个互相监督上。
如果没有互相监督,多简单的一件事情,就是脑袋扬起四十五度角以上,齐活。
因为一般的人脑袋很能超过一百三十五度,人的脖子又不是长脖鹿水平。
这个互相监督,既然范围是所有小人国国名,重点肯定不是自己的族人。
倩人族没事监督自己人干嘛。
笋人族也是一样,平常还千方百计找那些倩人的茬,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当然就盯上了倩人族。
事有凑巧,倩人族的那个军容整齐的援军,正好和笋人族的一个规模相等的援军站在了相邻位置,正好互相看着对方不对眼。
这支笋人族的援军,虽然没有倩人族的那样训练有素,可是它们的优势是比倩人族的身材高大。
倩人的平均身高才一尺,而笋人的身高则有二尺!
二者真要打起来,笋人的身高正好弥补了它们军容上的差距。
可是,今天的场合不是打仗,而是遵行一个新颁发的《头姿法》,就不是比实力。
二者的关系是无互相监督,尽量发现对付的不守法行为,然后立刻予以处置。
如果趁这个机会,将敌人都给灭掉,至少灭掉大部分,岂不是人心大快?
即使是灭了一小部分,也是极为上算的事情。
于是,两家就张飞拿耗子——大眼瞪小眼地对视起来。
开始的时候,大家要都牢牢记住头姿法的原则要求,保持脑袋的角度不偏差;可是,当它们看到对方的眼光越来月凶恶的时候,就渐渐的晕了头。
其实,不是它们的目光凶恶度数发生了变化,而是开始的时候它们必须保证脑袋的角度正确,牵扯了不少精力。
一旦觉得头姿问题得到了解决,它们就全力以赴的用尽可能凶恶的眼光和对方对视了。
这对于倩人族的小人来说,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身材低,要想看比它们高一倍的笋人,必须仰视。
这个问题,它们平常都是视为奇耻大辱的,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地方,它们都避免和那些笋人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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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非对视不可的时候,它们就找到一个斜坡,首先占据一个制高点,然后在制造那些笋人来见它们的机会,以避免对那些笋人仇家的仰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