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还是在吐,胃酸都涌了出来,可她还是觉得自己不干净,想把肠子都洗一遍的感觉。
她吐了很久很久,吐到胃里没有任何东西,便虚软的瘫坐在垃圾桶旁。
她想起很多年前,那是很久远的记忆,也是这般漆黑的寒冷的早春的夜晚,他们从酒吧驻唱回来。
林肯、楚离、西错、小宝、还有她,背着乐器,在昏黄的路灯下大声唱歌,锐声尖叫。
他们一起笑着闹着,累倒在马路边,看来往行人车辆,看那一张张虚伪模糊的面孔,看那空洞无神的眼睛……
那般动荡那般疯狂的青春!
收场的那般落寞!
以至于隔了三年,她仍是那般年轻,却心态苍老!
甚至于此刻,她那般的肮脏,那般的无能为力。
“林肯,林肯……”
要是你在我身边该多好啊!
我是不是可以一直恣意,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同欢将头埋在膝盖里,默默流泪,她就算哭也是那般隐忍的。
她那般强悍的大脑,却花了那么久才想清楚,林肯已经死了!
那个高大的俊朗的男生,不会站在她身边,为她撑起一片天地。
她微微的笑了笑,颤颤巍巍地起身,据说,活着,是对死者最好的珍重。因为只有活着,你才能留存下死者的记忆。
要不然,林肯算什么呢?他们的青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所以,同欢,必须活下去!哪怕人世那么脏,也要坚强的面对!
她微微抬头,望着被灯光晕染得血红的天空,深深呼吸,然后大步往前走去。
她没去搭地铁,而是一直走一直走,好像是要把这条路走到尽头似的。
她从未想过,在林肯走后的日子里,她会这般狼狈,这般落魄……
漆黑的夜里,昏黄的路灯下,她觉得无数的人都转头,看向她。
她想,此刻的她一定又**又悲哀吧。
可为什么不去死呢!
她这么脏的活着,为什么还要活着?
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难道所有的苦难……真要等到末日审判的那一刹,被上帝宣布救赎或降罪吗?
基督教的教义里,苦难,是上帝的安排!
信徒该相信苦难的意义!
可这世上真存在上帝吗?
众神已死!
同欢,乱七八糟地想着什么,在寒冷的夜晚,慢慢晃荡。
她太狼狈,不想回校,所以打算回家,她需要一个幽暗的角落,独自一个人,舔舐浑身的伤痕。
学校,真的不太适合。
而皇甫烈说过,他会搞定陈修义,作为他嫖…妓的价钱。
呵呵!
那高高在上的口吻,难道她要感谢他吗?
***她就算是婊…子,也该有选择开不开门做生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