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江陵 第四百零二章 散心(3)
作者:
猫疲 更新:2024-09-23 08:42 字数:8696
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排除到到地方审理称“三司使”。而地方司法机构,则在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设司法佐、史等。此外,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有纠举构成从地方到中央地司法体系。
刑部就相当于后世的公安部和司法总局,御史中丞相当于纪委和检察院的混合体,不但可以监察弹劾官员,可以对案件提出质疑,并进行参与和干预;而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对各级的司法判决,有复核裁定之权。
作为中贵第一人的李辅国,虽然有些骄狂,但是并不愚蠢,他显然善于利用体制内的规则,来维系自己的权势,和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因此,虽然朝中不乏异议和反弹,但都始终奈何不了。
因为
察事厅既然有闲厩、五坊等十余使为之耳目爪牙,又有大理寺之类最高审判机关为之张目,无论怎么到处破坏司法程序,干预刑名,肆意处断官员,事后却足够的官方名义,进行补救和和收尾。号称是京兆府、县地方官和法司审判案件,皆可干预之。
近些年又将手伸进了御史台,借助某些侍御史的协力,获得了名正言顺干预政务监察官员地名分,互为表里呼应,自然是越发权势喧天,可以肆意侦察官员活动行举,官吏但有小过,无不伺知,即加传讯,人人不无畏之如虎,颇有些当年周兴、来俊臣的格局。
如果不是现任地刑部尚书李,虽然低调却是个绵里针,又是太上时代的老人,有制安排人插手进来,尽管如此,刑部所拥有的侦缉、捕拿、清盗、讯问、掌狱之权,还是被察事厅的存在给侵蚀了大半。
前呼后拥地马踏声声中,我又踏上往军器所试验场的道路,
稍微静下心来,却又再次回味起昨天做地那个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经越来越少做梦了,而且做地不是后世生活的种种,而是已经战死地余宏、范佐他们,站在被血海和火焰淹没的赤色天际上对着我笑。背后是无数高声唱着军歌嘹亮投向敌阵地身影,可惜无论我怎么努力,也看不清楚他们的面孔。
醒来的时候我浑身大汗淋漓,甚至连厚厚的被褥,左右缠绕的云容和采薇那温暖玉润的身体,也无法驱散我发自心底的那点不安和凄楚。
汴水边的断后之战,是我永远的痛,但是战后我极力寻回了他们的尸体,以很高地规格公祭,对于他们的家人。我也尽力优抚和照顾,他们的直系亲属也大都被优先选进入武学深造,准备继承他们的事业,但是事隔数年后,他们突然出现在我梦中,到底意味着什么。
于是借“夏训”这个定期根据唐律《考课令》中关于将士考核的法律规定。
本朝不仅对文官每年定期进行考核,对于武官九品以上者,也由主管官员进行考核,对考核的结果“对众读”。并议其优劣,定为九等。对于驻守在外的镇、戍军官,由所在州官进行考核,每年十月二十五日送至京城。
考核的标准是“四善二十七最”。对于军队管理人员地考核办法是,凡“部统有方,警备无失,为宿卫之最”;“士兵调集,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将帅之最”;“边境肃清,城隍修理。为镇防之最”。对于诸卫军官的考核,分为三级:“诸诸卫主帅,如三卫之考:统领有方,部伍整肃,清平谨恪。武艺可称者为上;居官无犯,统领得济。虽有武艺,不是优长者为中;在公不勤。数有愆失,至于用武。复无可纪者为下。”
对于中央诸卫的卫士,《考课令》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诸亲勋翊卫,皆有考第,考第之中,略有三等。专勤谨慎,宿卫如法,便习弓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