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领事裁判权(2)
作者:致君      更新:2024-09-23 09:22      字数:5109
��拥有实权,在很大程度上独立行事,它由五名英国人、两名美国人和两名日本人组成。工部局没有中国代表,尽管在1925年中国人占租界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七之多。公共租界的这些管理规定是在1854年的“土地章程”中正式形成的,在1869年和1898年经过重大修改,它们成立了工部局和会审公廨。会审公廨由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巴西、丹麦,意大利、墨西哥、荷兰、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和西班牙等国的外交代表组成。德国和俄国的代表也曾参加过会审公廨,但是由于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俄两国侨民丧失了治外法权,因此两国的外交代表不再参加会审公廨的工作。

  正史上领事裁判权制度于1890年首先在日本得到废除,原因是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强大。其后土耳其于1923年、暹罗(今泰国)于1927年、波斯于1928年、埃及于1937年,中国经两次世界大战,先后予以废除(1943年5月20日,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取消了美、英两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此时至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整整一百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一与国家主权原则根本不兼容的特权制度才得已在全世界废除。

  中国大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五卅运动”令举世震惊,也给国人以警醒:帝国主义真的视中国如无物;然而在中国人民党带领下的中国人民团结起来的力量即使是号称“日不落帝国”的英国也不敢小觑的。

  借着这股东风的收租行动进展顺利,继汉口、九江等英租界陆续被收回,张汉卿更代表人民党和政府、响应工人阶级的强烈呼声,提出了取消帝国主义国家所谓对华“领事裁判权”的正义要求。因为中国的统一趋势不可避免,特别是列强均已承认了中华民国的合法政治地位后,领事裁判权这一典型有悖于主权完整的特权制度在中国已有些不宜。在已经被各大国陆续承认的中国,外国人在其间享有领事裁判权,对国家是一种侮辱。另外,连亚洲泰国这种小国都能做到,为什么已经强大的中国反而要受到这种羞辱?

  但是以中国的国力,贸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即使张汉卿这样的热血青年也觉得有些困难,正史上民国政府为此也作了不少努力,但均无成效。

  曾经的1919年在中国作为战胜国代表参加巴黎和会时候时所发表的说帖《中国希望条件》中提出的舍弃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队、裁撤外国邮局及有线无线电报机关、裁撤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主权等各项要求。巴黎和会议长、法国总理克雷孟索受和会所托,于1919年5月14日致电中国外长陆宗祥,对于中国所提各项要求“充其量承认此问题之重要,但不能认为在平和会议权限以内。请俟外国联合会行政部能行使职权时,请其注意”。这是中国在国际上第一次提出裁撤领事裁判权以及其它侵略权益,但迅即遭遇失败。

  在此后,著名的法学家江庸撰为太平洋会议(华盛顿会议)后援同志会起草的宣言《撤废领事裁判权问题》(1921年)也认为:“以历史上及事实上之关系”,无条件撤废领事裁判权“不易达到”。他主张,如果这种情况不幸发生,则应该采取“渐进主义”,则“无妨附以相当之条件”撤废;一旦这些条件达成,各国就必须撤废领事裁判权(后来的事实证明了作者的预见)。作者还指出,“司法改良之事为全国四万万人民生命财产所关。虽无外界之刺激,亦当毅然行之,不遗余力。”作者还告诫国人:即使收回领事裁判权,其实效亦不要太乐观。因为租界仍在,中国之走向全面独立仍有待时日。江庸撰对当时的国际情势也很了解,所以虽然只是一本小册子,但颇多真知灼见,值得注意。

  正史上华盛顿会议之后由中国政府编印出版内部发行的文件《关于在华治外法权之华盛顿会议议事录暨议决案》(1921年)提到各国对于取消领事裁判权的进程:与会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