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义薄云天大善人(3)
作者:草上匪      更新:2024-09-24 01:06      字数:3473
br />   不知是被王麻子哄骗了,还是被何三耳逼压了?

  后者于保正无胆插手,可若是前者,于保正还有心劝劝。正要开口,却见王冲递了个眼色,微微摇头。这一瞬间,眉目稍变,一股久历世事的沉稳气度悄然透出,哪是他所以为的迂腐少年?

  于保正心中震撼不已,真如自己之前所料,这小子城府不浅!

  将王冲前后的言行连在一起,再感慨道,还当王二郎依旧不经世事呢,这么看来,王二郎早已另有盘算,把自己当暗子了。

  不过他于保正也是有城府的,王冲到底有什么盘算,他虽一头雾水,但衡量下来,他其实是两不得罪,便装作不觉,向王冲交代起契书该怎么写。

  于保正公事公办地念了契书的格式文字,先描述田地屋舍产业的具体情况,例如位置、大小、起止边界等等,再立下日期,标明业主身份,质押或出卖的原因。之后写明中人断价,买方身份,最后补充是否涉及税钱以及赎买规则等事项,再是双方及保人画押。

  听了这格式文字,王冲摇头道:“我是把这处林院转给二叔,又不是买卖,更不必去官府过契,不能照着质押或者买卖契书来写。这样吧,我来写,保正看有无问题,免得耽搁了二叔还债。”

  王麻子点头不迭,王何氏站得远远的,也不好凑过来,该是怕横生枝节。此时王冲说话,她也强忍着不出声附和,就扯着脖子踮着脚,巴巴地望着。

  转让就是送,这是人情往来,不管是转让仆役婢女还是田地屋舍,直接给身契田契就好,本不必立什么文字。不过王家这处林院是有一二百年历史的祖业,哪有什么地契。王家住这里一二百年了,哪个说这林院不是王家的,哪个就是疯子,即便真出了疯子,还有官府的五等丁产薄佐证。

  但此时情况特殊,王冲是转让给王麻子夫妇,再由他们卖给何三耳,王麻子夫妇就得有此处林院的“产权证”,王冲立下的契书就起这个作用【1】。

  王冲把林院转让给王麻子夫妇,而不是让王麻子夫妇代为质押林院,这两个流程的结果没太大差别,反正真正的下家是何三耳,只是对王麻子夫妇来说,环节上更清晰,麻烦更少。

  走后一个流程,所有权一直在王冲手上,王麻子夫妇不过是个中间人,而走转让的流程,王冲立下契书后,林院的所有权就到了王麻子夫妇手上。看王何氏紧捏着拳头,眼中像是滚着火苗般炽热,就知道她是多么地期盼这份转让契书赶紧到手。

  当然,王冲写下不合格式的转让契书,这事顺理成章,就没谁多想了。

  “此致苍天在上,立契过让王家宅林,王冲非不守祖业,孝悌乃真人君子立命之要旨……”

  【1:古时所谓的“产权”,其实是不言自明的,只在交换时候才出现了田契产契,如果是积年不动的祖业,就靠默契互认了。宣和年间,宦官杨戬、李彦搞“西城所”夺田,就是利用了这一点,无限追溯。一旦发现某人的田契没有最初的上家,就指认该田地是无主之田,由此夺为公田,增立税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