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新政窥弊改青苗(2)
作者:草上匪      更新:2024-09-24 01:08      字数:3896
�石,没有想到这一点?怪不得户绝法改得悄悄的,没有引起天下大议。而这一朝皇帝登基,又悄悄改了回来,不再把户绝范围定得那么宽。

  经宇柏的批判,青苗法几乎是黑得发亮,找不到半点白处。

  因刚才口误,范小石的辩解只好从旁入:“青苗法施行确有弊病,不过是荆公用人不明……”

  这几乎是通论了,把新法的问题都归为执行问题。王冲前世带领销售团队,对这事却有不同认识。

  “大宋官吏就是这些人,收税是他们,治平是他们,刑狱是他们,虽问题很多,却没到百事败坏的程度,否则大宋早就垮了,这明官吏还不是不可救药,或者一定会把好事办成坏事。真是好事一定办成了坏事,那就得问问这事是不是真是好事。话又回来,如果非要个个都品行高洁的官员才能推行,那我大宋还需要作这事?”

  王冲这么时,心中却是另一番用语。设计一项制度之初,就要考虑执行问题。如果这项制度出现执行问题,不追问制度设计,却怪体制,这就是末倒置了。

  王安石搞青苗法,会没想到执行问题?强行摊派,变相折纳,官吏以此害民,这些问题王安石想不到,对得起他的才学和见识?王安石肯定想到了,只是他不在意,或者就在他预料的“承受范围”之内,因为他的初衷就是“富国强国”。

  听王冲站在宇柏一边,范小石有些急了,话题转到青苗法身上:“青苗法之弊在变常平仓制,在用人,在强行摊派,却不是一无是处。抑民间高利贷,削豪强之利,免贫户失地之苦。朝不抑兼并,以致豪强富户横行。富户上隐田亩,下凌贫苦,这也是宽济此害,护天下根底之策!”

  宇柏针锋相对地道:“小石,你这依旧是新法标榜之名而已。且不王荆公照搬桑弘羊的均输法和市易法何等荒唐,削了民商,富了官商,就青苗法。青苗法要贫富结保方能借贷,其间的富户就有分别计较。”

  “那些不过是几十亩地,小有宅产的富户。不愿借贷,却被强贷,还要保其他贫户贷钱。贫户偿还不得,身无一物,一走了之,苦了这些富户。而那些阡陌连野的富户,有势力,因连保而对贫户又多了监看之权,一旦贫户还不起。就逼为客户,身家皆没。”

  宇柏再冷笑道:“至于那些拥田百十顷,真正的豪强富户,青苗法能动得了他们?你能指望官吏逼他们借青苗钱?青苗法利低,确能抑豪强的高利贷。可这仅仅只是稍抑而已。并不损豪强富户大利。天下民户五等,豪强、巨富、小富、平户、赤苦,青苗法是大损天下小富!须知小富之户,才是天下根!所谓耕读之家,大多皆是小富之户,便如守正一般。这哪里是护天下根,是损天下根!”

  鲜于萌也掺和道:“没错。就如市易法一般,面上看,市易法削了豪强商贾之利,可天下商贾终归是中家小家居多。官府市易务俨然一巨商。还有官府强权为凭,强卖强买,豪强商贾只是损利,中家小家则是损根。市易法一行。中家小家破家者不计其数,这与青苗法是一般道理。”

  王冲有些走神了。他想到的是后世所得税法……的确是一般道理,至少就青苗法而言,对豪强富户还只是利害皆有,而对一般富户,那就是彻底的盘剥了。由此来看,王安石之智在后世依旧发扬光大啊,老老实实挣钱的中产阶级,是最佳的盘剥对象。

  范小石被批得体无完肤,索性把问题捅大:“你们也只是司马温公旧论,于国家何益?国家贫弱,就得另开财源。莫不成就袖坐观作事之人,品头论足而已?荆公之法,义还是削强富国,即便施行有差,有害民之处,却还是让国家积起了财帛。神宗朝、哲宗朝能战西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