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章 十二土司(3)
作者:炎宗      更新:2024-10-03 16:24      字数: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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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元朝正处于鼎盛时期,蒲甘王朝大败。

  元军乘胜追击,直接攻占蒲甘王朝的都城蒲甘城,活捉国王。

  虽然事后重立“缅王”,不过,元朝牢牢占据伊洛瓦底江上游和萨尔温江上游地区。

  先是重新划分区域,设置太公路、云远路、蒙怜路、蒙莱路、木邦路等五路,分封官吏;后又设置宣慰司,册封邦牙土司(瓦城南部)、白古土司(勃固)、腾越土司(腾冲)、永昌土司(保山)、干崖土司(今盈江旧城)、江头城土司(今杰沙)、太公城土司(今德冈)、昔里怯答剌城土司(今卑谬)等八大土司,来分化缅王在当地的统治力。

  可以说,元朝的这一土司政策,影响极其深远,今天缅北乱局,依然受其影响。

  到明朝时,“土司”政策,更是被运用到极致。

  《明史·土司传》记载,明朝在二百八十年的统治时间内,先后设立——

  孟养宣慰司(今北克钦邦境内莫宁)、木邦宣慰司(今掸邦兴维)、大古剌宣慰司(今勃固)、底马撒宣慰司(今德林达依省)、底兀剌宣慰司(今孟密)、蛮莫安抚司(今克钦邦莫茂)、孟艮御夷府(今掸邦景栋),此七家土司,品秩为正二品武官衔,正四品宣慰职,负责地方军政两权。

  你以为就这样?

  明朝中后期,南疆边患不绝,明朝廷又开始分封“小土司”,一共九家。

  分别是小古剌长官司、茶山长官司、底板长官司、盂伦长官司、八家塔长官司、里麻长官司、东倘长官司、促瓦长官司、散金长官司。

  这九家小土司,品秩低一些,为正三品总兵衔,正五品同知职,辅助地方军政事务。

  清朝几乎继承了明朝的做法,也承认当地土司的统治权,不过,他们为了拉拢明朝旧将,增加了两家小土司,一家是现如今的罗家,一家正是杨家。

  从元朝开始,老缅的二十四个土司家族,中途或被覆灭,或远走他乡,到1942年,日军占领老缅后,在滚弄召集各地方土司、头人开会,一共去了十六家,再到六十年代老缅独立,缅北地区一共还存在十二家有着“土司历史传承”的家族。

  这就是缅北十二土司的来源。

  十二土司分别是:果敢的杨家、勃固的罗家、兴维的桑达拉家族、勐拱的孟家、孟密的敏丹家族、景栋的奎苏家族、杰沙的野佤家族、德宏的温家、木邦的盛伦家族、卑谬的吴家、莫宁的丹瑞家族、莫茂的登盛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