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颈动脉挑开,动脉血在心脏捶打的重压下喷溅而出,壮汉似乎不敢相信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伸手捂住不住喷涌鲜血的伤口,眼睛瞪着面前的老鹰,喉咙间嗬嗬作响,鲜血从嘴里咕咚咕咚涌了出来,这一刀,不仅挑断了动脉,而且深入喉间的气管,壮汉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壮汉绝望的看着眼前这个孩子,看着他一把将手中的三棱军刺向前掷出,接着又将一支m7军刀掷了出去,看他出手投掷的动作,和两把军刀从自己耳畔飞过时带着的风声,壮汉不用看就知道,身后自己那两个同伴,一定是凶多吉少了。对了,他怎么有两把刀可以用来扔?大量失血似乎让壮汉的思维变得越来越迟钝,他慢慢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左侧小腿,小腿上m7军刀的刀鞘空荡荡的,里面的刀早已没了踪迹。这小子,还是把自己的m7军刀抢走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壮汉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上天给我一个机会重来一遍,我一定离这个魔头远远的,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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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许正阳脸上平静的表情,老鹰眼中闪过一丝喜色,方才回忆的过程中,每逢杀戮,许正阳脸上总会有些不忍的神情,就算看到回忆画面中的七十二号为了救出小薇,在大飞的基地中对那些死有余辜的毒*贩开杀戒,许正阳似乎都有些不以为然,似乎只要动手杀人就不对。现在好了,举手投足之间将三个人格杀在刀下,都没让那种讨厌的表情出现在脸上,看来许正阳这小子,快要开窍了。
“身手不错吧?”老鹰脸上带着一丝得意,从猎日基地毕业以来,这是他第一次用刀,一出手就收奇效,得意在所难免。
许正阳点点头,双手相互搓着,方才孤注一掷飞刀杀敌,他用上了全力,虽然是在回忆,但扔出两把军刀后手指的麻木,现在还能感受得清清楚楚。
“同样是杀人,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刀还是枪?”
“刀和枪我都不喜欢,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用拳脚。”
老鹰脸上露出开心的喜色,倒不是因为许正阳的答案与他心意相合,而是因为这样的问题,如果放在几分钟之前,许正阳是根本不屑于回答的。“放着刀枪不用,为什么喜欢用拳脚呢?”
“无论是刀还是枪,不过都是工具而已,既然是工具,总有不可靠,拳脚是生在自己身上的,比什么工具都可靠。”
原来是这个原因,老鹰微微有些失望,还以为这小子真的这么快就和自己浑然一体了,不过也不用太着急,从听到杀人就不以为然到现在这个样子,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了。“我也喜欢用拳脚,不过这其中的原因却与你不同。我是喜欢那种拳脚到肉的感觉,只有那样,才能最真切的体会让仇敌骨断筋折的快意。”
许正阳看着老鹰,愣了半晌,终于从嘴里冒出两个字,“变态。”
“可惜呀,”老鹰感慨地长叹一声,“当年年纪太小,拳脚力量终究不足,没办法,只能用刀了。其实用刀也不错,等会儿你用心体会,听听军刀刺进胸腔直达心脏那种仓啷的声音,感受一下划开动脉时动脉血喷出来时带着的体温,也挺痛快的。”
老鹰脸上的笑容透着七分邪气,许正阳不由打了个冷战,真够狠的,怪不得他能成为黑白两道出了名的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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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迅速把三具尸体翻了个遍,壮汉没有骗人,三人身上没有枪,没有子弹,没有手雷,凡是能折腾出动静的东西,一见都没有,甚至连打火机都没有一个。江南做事还真够绝的,为了不惊动对面的贺叔叔他们,他也算做到极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