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节 经济政策(3)
作者:
吹牛者 更新:2021-03-26 04:18 字数:3078
�击传统的土地租佃制度,废除“永佃制”;鼓励农村的中农、富农、小地主扩大生产,迫使贫农和佃户逐步离开土地成为雇佣劳动者;废除农村高利贷。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准,提高消费能力。
纲领规定:在穿越国领土上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全部属于穿越国家所有,其处置权由元老院决定。对原有的私有产权持有人,穿越集团将采用一定价格的赎买制度。
纲领承诺保护土著的私有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这一条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反对的一方认为这样会造成土地兼并,造成新一轮的社会动荡;赞成的一方是以“有恒产者有恒心”这个概念来反驳。双方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辩论,直到最后,达成了一个妥协协议,在“保护土著私有财产”这一条的前面加上前提:“在不危及与穿越集团的根本利益下”,再添上一条:“在穿越集团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对土著的财产实施征用措施,在征用时可根据具体状况酌情给予补偿。”
“以后真要有土地兼并太厉害的话直接一个‘征地’不就完了?”提出这个动议的江秋堰满不在乎的说道,“补偿吗,随便给点就完事了。难道我们还怕土著起来闹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