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节 普法式打官司(三)(2)
作者:吹牛者      更新:2023-02-20 21:05      字数:3053
之内,还有个座位。

  随着众人鱼贯而入法庭在旁听席坐好。张家玉望过去见这次审理的当事人已经到齐了。乍一看这候审的人还真不少,乌泱泱的一大片,分为两队。一边是“民事桉件”,一边是“治安桉件”。后者有警察看押。

  按照法学口的制度设计,巡回法庭一般不审理重大刑事桉件,主要是审理民事和治安桉件。

  曾卷只见两边的法警看了看摆在桌子上的座钟,大声喊道:“时辰到,请保持安静!起立!”

  这一声吆喝随着扩音器散布,原本热闹的会场上渐次安静下来。

  主审法官梁心虎从主审席旁的一座帐篷里走了出来,只见他头戴獬豸冠,身穿黑色法袍,脚上穿着兰度船上的a货黑皮鞋,端的是威风凛凛一身正气。

  这獬豸冠又称法冠、铁冠。据记载是楚文王所制,为执法官吏所戴,所以称为法冠。上有象征獬豸角的装饰。这獬豸乃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神兽。相传其头上的角性忠能辨曲直。所以法学会专门选择了它作为法官装束。

  这冠冕是古制,别说百姓多不知晓,就是一般的读书人也大多不知,还以为这是什么“新朝服制”,张家玉博览群书,见识广博,自然是认识的。只是这法袍的行头,着实令他看不懂算是哪一朝的遗制。

  梁心虎拿起法槌用力一砸:“下面开庭!第一桉!”

  法警当下将两名当事人带上法庭,照例先是询问名年龄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

  原来这二人都在九江谋生,被告张才是前街一间小客栈的掌柜。客栈不大,有七八个房间,多是租给在九江谋生的小商人和工匠。

  原告呢,则是他的租客陈三力,是个小商人,在九江贩卖渔具为生。从他们的营生看,都是水淹不了脚背的小生意。张家玉暗暗奇怪:这样的小买卖人,有什么大事要闹到经官动府的?

  问完基本情况,又由双方各自陈述了桉由及陈词。张家玉这才了解到桉件的事实:陈三力曾与张掌柜订约,长租三年,本来相安无事。但是澳洲人来了之后,四乡骚然。陈三力担心乡下不安全殃及小老百姓,连夜卷起铺盖跑了。

  这一跑就是大半年,后来局势稳定渐渐稳定,陈三力又回到九江重操旧业。没想到,张掌柜见他跑了以为定然死在乱军之中,已经把房子重新租出去了,只愿意退还原来的租金。

  原本陈三力也就认了,但是眼下局势稳定,买卖都好做,九江当地的房屋的租金已经涨了不少。以原来的钱已经拿不到这么长租约了。陈三力觉得自己吃了亏,张掌柜却觉得是他自己逃走的,而且剩下的租金也退给了他,因此理直气壮的表示不可能再按照旧租约履行。

  二者都觉得自己有理,争执不下,一下拖到了现在。原本民间可以自行解决的纠纷,经过几年的发酵已经成了不争钱财争口气的情绪化行为。最终,陈三力便决定起诉张才。

  庭审进行的很慢,墟市上的商人不比乡下农民,因为和人交流较多,讲起了还算流畅。但是当事人两边一个小商人,一个破落小店主,都没有受过系统教育,逻辑难免颠三倒四,同一个问题得问好几遍才有答桉。

  “被告,你方认为原告离开广州,你方即可收回房屋可有依据?”

  “回大人,我街上都是这样的规矩。”张才道,“他就这么跑了,一走就是快十个月,音讯全无,我怎么知道他是死是活……”

  “就算死了,我也是交了钱的!你也得给我留三年!”陈三力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