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难于上青天(3)
作者:月下的孤狼      更新:2019-11-12 13:38      字数:9080
案,身为百姓的孙为铭们被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什么廖中林被定为“交通肇事罪”?难道刑不上大夫在我们的土地上死灰复燃?

  而对国民的置疑,当地法院却是我行我素,最终全然没有了下文。这有什么道理可言的?

  而且在华夏,官职、党籍、军籍有时都可以用来抵罪,这也是一大特色。

  前世里的京城某区,四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为贪污、私分公款、玩忽职守、挪用公款、虚开发票等罪名被开除党籍。党员犯错误,开除党籍,在老百姓看来是一种很重的处罚,但放在全社会来看,开除了事其实是一把保护伞。

  道理很简单,开除党籍只是一种党内处罚。党员不是圣人,犯错误的比比皆是,错误程度也越来越大,很多达到了犯罪的程度。犯了错误犯了罪,接受党纪国法的处罚是正常的事。但是党内处罚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党员所接受的内部处罚,内部处罚不能取代国法的处罚。许多的干部身上有许多光环,不仅仅是一个党员的称号,还有***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等,每犯一个错误就去掉一个光环,虽然对犯错误者是一种处罚,但对社会来说,每一个光环都成了一把保护伞,因为他们并没有接受社会的审判。

  这四人涉及到的金额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完全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应当接受法律的处罚,结果却只是开除党籍了事。

  这又有什么道理可言?

  连这些小官员处理起来都这样难,何况像孟军这样有着强硬背景的官员们。

  难啊,难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