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苛刻的条件(3)
作者:月下的孤狼      更新:2019-11-12 13:47      字数:8700
��止,所选定的未来掌门人。

  在此之前,方明远还不能确定,古宇诚愿不愿意放弃国有银行高管的行政级别,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显然不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古叔叔,我在济民银行的股东会上,只承点所到之处,如果说当地有家乐福集团的分店,那么就会选择济民银行。至于济民银行营业网点还没有开到的地区,自然是维系原样了!”方明远笑道。

  古宇诚这心里先放宽了几分,要是这样的话,对于交通银行的冲击,确实不大,而对于他自己来说,那就更是微乎其微。

  “而且,我与秋暇姐、还有郑老爷子,在股东会上提出了一项提议,经过大家的激烈争论,最终获得了通过。”方明远道,“济民银行成立后,十五年内,所有股东,包括股东的关联企业、公司,如果说想在济民银行贷款,都必须得到占股份百分之八十五的股东的同意,而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的价值!如果说有人故意隐匿与贷款企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一经查出,不但要追究责任,而且他所持有的济民银行的股份,也必须转让给其他股东!”

  “啊?”这一下子,不仅仅是古宇诚,就连苏爱军、杨均义、马永福、李东星他们也不由得大吃了一惊!

  这样苛刻的条件,怎么反而是针对银行的股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