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法庭激辩(2)
作者:飘浮的遐想      更新:2021-05-25 04:18      字数:3101
sp;这调查过程还是比较客观的,说明调查人员也费了一番心思。

  那个前列腺癌患者也上法庭了,他长的面黄肌瘦比我还难看,他解释自己的行为:“审判长大人,我不叫崔冕,那只是随口一编的假名,我真名叫作崔云鹏。万万没想到那么巧,竟然有一个也叫崔冕的跑到我的病房中来。”

  我气的直翻白眼,没人请我进去,没人拉我进去,确实是他妈的我自己犯贱跑进去睡觉的,我能说什么?

  审判长问:“去医院你为何要报假名?”

  前列腺癌患者沉声道:“我报假名的缘故是因为这种检查较为*,我不愿让他人知道。”

  前列腺涉及男性性功能,和性病差不多,确实比较私密,不愿让他人知道也是人之常情,再说医院挂号报假名并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法规。

  审判长和审判员们相对视,随后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我叫道:“不对,那是住院部,你都准备住下治疗了不是吗?”

  “不是,星海市只是我的工作所在地,我的家人并不在此地,真确诊为癌,我一定不会在人民医院开刀,为方便家人照顾我,我会回老家开刀。再说真要确认为癌症的话,我也不会再报假名了,开刀这样的大事谁会报假名啊?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毛病,以为是前列腺炎那样的小病才报的假名,那病房只是和医生约好的检查地点而已。”

  这个人之所以这么说,也是考虑周全。因为如果涉及到开刀等大手术,病人家属一定会签什么手术风险协议书,还涉及到保险报销等一系列手续,所以没有人会丧心病狂的使用假名。你报假名医院并没什么损失,只会给自己添麻烦。而做一些检查简单开药之类,很多人去医院都会随便报个名字,没人会深究,也没任何不良后果。

  我听崔云鹏的意思也就是说,当时他只是和医生约好了在那间病房做前列腺例行检查而已。至于核磁共振报告,常规来说,应该是医生肛门指检觉得有异常后才建议病人去做的。

  当时那两名医生是在忽悠我,说已经确诊为前列腺癌了,并假意要做手术。其实就是在吓唬我,逼我动手伤人。

  试问在那种情况下,什么人会不反抗?哪个男人会愿意失去前列腺?跟自宫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一定会反抗,我一反抗,便陷入了他们的算计之中。

  然而,光反抗还不够,如果只是拳打脚踢这种普通打架还够不上刑事犯罪。于是,他们给我送来了放在盘子里的手术刀,愿者上钩,我是自己取刀的。

  更妙的是,他们弄断了我的手指,让我以为自己在梦中,那么行为自然会更加癫狂。

  这是苦肉计啊!那俩个医生以及这个病人,绝对跟害我的杜臣是一伙儿的!

  然而,我记得周律师叮嘱过的,不要在法庭上把案情搞的太复杂,因为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医生当时对你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那间房没有摄像头才是最要命的!法庭是讲证据的,你说出那样离奇的话,根本不会有人信你。再说了,案子搞太复杂了反而对你自己不利,你就一口咬定是梦游好了。

  所以,我有口难言,只得将自己经历的那一幕憋在心里。

  最后,公诉人结语是:“犯罪嫌疑人崔冕于1月9日在人民医院执刀蓄意伤害一名医生,上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本院依法向贵院提出公诉,请依法予以裁决。”

  审判长问:“被告人,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