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整合音乐产业!(2)
作者:狂花非叶      更新:2023-04-02 21:22      字数:5087
这两年随着一系列的诉讼,虽然并没有彻底遏制国内的在线音乐市场盗版情况,但无疑对于吾爱音乐网所代表的正版音乐网站是有利的。

  也因此,风行一直和各大唱片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虽然音乐相比游戏、文学、影视等内容领域,从内容的变现盈利上来看,并没有太大的收益,但是林风考虑的是长远的未来。

  音乐,是人与人之间灵魂沟通的语言,除了音乐本身的价值之外,还在于,音乐是其他内容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比如影视、游戏等,如果一个游戏没有好的配乐、电影、电视剧没有好的配乐,就缺乏了一种灵魂,一种成为经典的组成部分。

  而且,数据显示,对于互联网用户而言,音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内容服务。

  即使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音乐app也始终是最主要的入口级应用之一。

  用户对于在线音乐的依赖性极高:近八成在线音乐用户每天都会收听音乐,其中30.7%用户每天收听2-3次,占比最高;90%的在线音乐用户每天收听音乐时长在半小时以上,其中,每天收听音乐的时长以1-2小时为主,占比33.7%。

  可以说,音乐对于互联网用户来说,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所以,虽然音乐业务本身并不产生太多的收入,但音乐方面的布局,林风却从来不会轻视。

  其实之前风行在上市前的几次组织架构调整中,已经初步对音乐业务进行了整合。

  成立了风行音乐,旗下包括了吾爱音乐网、吾爱音乐客户端、风华唱片、艺人经纪、无线音乐事业部等。

  但随着与腾讯的合并,qq音乐也纳入了公司旗下,再加上诸多的参股公司,还是显得架构纷乱,没有形成合力。

  而且,在行业影响力和版权、曲库的规模上,也并没有达到林风期望的高度。

  林风思考之后,决定从整合唱片公司和音乐客户端两个角度入手。

  …………

  以林风如今的眼光,小打小闹,已经不是他的风格了。

  看了赵一华等提交上来的研究报告之后,他把目光对准了传统的全球四大唱片公司。

  原因很简单,四大唱片公司拥有着海量的音乐版权,而对于互联网音乐产业而言,版权就是资源,就是核心竞争力。

  不过,四大唱片公司可不是易于之辈。

  sony bmg,前身为成立于1888年的哥伦比亚唱片,1968年,日本索尼公司入股,改组成cbs/sony唱片公司。1988年1月,在董事长盛田昭夫的主导下,索尼陆续并购了cbs的电影与音乐部门,使cbs/sony百分之百成为索尼旗下音乐部门,并更名为sony music。

  2004年11月,由时任美国新力董事长霍华德.斯金格主导,新力音乐与全球媒体巨子博德曼旗下音乐部门bmg music,以各持股50%的方式合并成为:索尼bmg音乐娱乐公司(新力博德曼)。

  sonybmg在全球拥有许多站在乐坛顶峰的天王天后级别艺人,在欧美地区拥有迈克尔杰克逊,westlife,布兰妮,碧昂斯,麦莉·赛勒斯,亚瑟小子,詹妮弗洛佩慈,粉红佳人等欧美王牌天王天后,在亚洲则有周杰伦,中岛美嘉,初音未来,杨丞琳,萧亚轩,罗志祥等新时代天王天后。

  不过,sonybmg背后的索尼公司,财大气粗,并不是一个好的收购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