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2)
作者:沈常青      更新:2023-02-28 20:36      字数:10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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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鸡鸭鱼肉、土特产品、烟酒副食、水果蔬菜都有可能。王加林在孝天城上班那年春节,孝天支行就送了满满一货车“猪屁股”到市分行,而市分行送到省分行的,则是“孝天麻糖”和“孝天米酒”。

  发给员工的物资以实用为原则。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a银行孝北县支行给每位员工发了20斤猪肉、30斤鲜鱼、两只羊腿、一箱脐橙、一箱苹果,以及由瓜子、松籽、开心果、杏仁等坚果组成的礼品箱,还有印有a银行logo的春联、窗花、红包和“福”字剪纸。

  也许大家会感到疑惑,银行不是普遍经营亏损么?福利待遇怎么还是那么好呢?

  确实,中国的四大银行在孝北县设立的支行,没有哪一家是赚钱的,无一例外连年亏损。即使是市分行和省分行,也很少有盈利的。但是,不赚钱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花钱。

  一个经营年度,亏损一亿元是亏损,亏损十亿元还是亏损,改变不了亏损的性质。反正亏损都是挂在账上,亏多亏少无所谓,但每年必须列支的费用还是应该列支,该花的钱还是要想办法花出去。

  哪怕核定的费用额度不够用,各级银行还能想出其他的办法。正所谓“鱼有鱼路,虾有虾路”。整天与钱打交道、专门做“钱生意”的银行,还愁弄不到钱么?

  银行发放出去的贷款,总有一些是收不回来的。这些收不回来的贷款,一旦被认定为呆账,就有可能被核销。核销后的贷款,账务上虽然处理了,但银行不会让借款人知道,并且会继续进行追偿,因为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

  银行内部把这种情形称之为“账销案存”。

  账销案存贷款有的确实无法收回,但也有一些是能够收回的。因为贷款核销之后,借款人的状况有可能发生好转。还有一些是当初认定呆账时就不准确,或者存在故意弄虚作假的情形。

  账销案存贷款收回后,按规定应作为营业外收入,但也有一些胆大妄为的银行机构,把这些陈年旧账收回来之后,私设“小金库”留作自己使用。

  除了账销案存贷款这条“生财之道”,银行分支机构还有可能偷偷摸摸地搞“账外经营”。吸收的存款或者发放出去的贷款,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资产和负债“两头在外”,所得收益分支机构自己留用。

  a银行孝北县支行分给员工的鲜鱼,就是“账外经营”的成果。

  小悟乡有一个养鱼专业户,在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还没有分家的时候,办理了几万元贷款,后来一直没有偿还。这笔贷款最后划到了a银行花园办事处。由于账务处理上的疏忽,这几万元的贷款没有被统计在a银行资产业务之内。

  这张“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就被钱仲元及赵国栋等人悬在账外,并且与那个养鱼专业户达成协议,贷款本金可以长期使用,但每年春节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鲜鱼给银行,作为支付贷款的利息。就这样,从原来的花园办事处,到如今的孝北县支行,a银行员工每年的春节物资中,都少不了活蹦乱跳的鲜鱼。

  去年发放春节物资时,孝北县支行碰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市分行派来的两位工作组成员,属不属于春节物资的发放对象?

  当副行长李金林提出这个问题时,支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产生了分歧。

  行长赵国栋不同意发给物资给严锋清和林辉。理由是,工作组成员的人事关系在市分行,市分行会给他们发放春节物资的。如果支行再给他们发放的话,他们就领了双份。更何况,市分行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