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可从山村到狮王城的好几千公里路程,他们只花了两个多月就赶到了。一路上驱逐亡灵,打退狼群,救助旅人,已经有了丰富的历练。
塔斯米,见习战士,掌握了锋锐术和重击术两项能力,曾经是一级战士的老村长都说自己年轻时也未必能战胜塔斯米。
勒亚斯,见习游侠,弓箭用得出神入化。初级鹰眼术让他看得更远射得更准,初级风灵术让箭矢射得更快更远,邻村的老游侠都称赞他有成为长弓游侠的潜质。
尤莎,见习神官,拥有纯洁至善的心灵,已经获得了生命女神的关注,可以施放治愈微小伤口的神术。来狮王城也是寻找生命女神的教会,希望能进入教会修行。
他们这样的三人小队,已经写下了吟游诗人都会传唱的冒险故事,在群山若干个村子里都是大人物了。再加上他们的决心,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什么挑战解决不了呢?
看啊,狮王城就在眼前了,他们的祖辈还没谁来到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
三个少年下了丘陵,走上大道。
塔斯米将父亲给他的家传紫铜剑挎上腰间,对勒亚斯说:“把你的魔导枪背在背上,不能让这里的人小看了咱们。”
勒亚斯有些犹豫:“惹出麻烦就不好了,那可是连英雄都害怕的武器啊。”
尤莎附和塔斯米说:“亮出来才会减少麻烦啊。”
听起来很有道理,勒亚斯解开裹布,亮出了叔叔送给他的魔导枪。
这是件怪异的武器,看起来就是没了弩身的魔导弩,在磨得油光水滑的胡桃木枪托底端,还蚀刻着“菲尼26式荣耀版,多诺米斯工坊”的字样。
别看造型怪异,质地不是可以传给后人的感觉,但这是村子里最强大的武器。勒亚斯只需要放出风灵术,就能让魔导枪里的铁弹丸射到上千米外,打穿一指厚的铁甲。
勒亚斯使用这样的武器还很费力,连续发射十来发就两眼发花浑身发软了。
他叔叔曾经在六年前参加过狮王城之战,在那场决定世界命运的南北之战里,叔叔作为高文的王国军士兵,跟瑞姆和坎达斯两个国家的士兵团结一心,打退了南方人的百万大军,让他们没能侵入北方。
而后忠诚神廷变成秩序教廷,三个王国服从曙光帝国的统治,乃至曙光女皇和秩序女神那些事情,离他们这些北方山民太遥远,完全没什么感觉。
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所以那场战争必然是北方人获胜了。勒亚斯叔叔说的那些事情也必定是真的,这枝从南方人手里缴获来的魔导枪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南方人的确很可怕,居然发明出了这样的武器,能打赢这样的敌人,肯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
勒亚斯的叔叔从战场上回来后,很少提起那场战争。知道他们要去狮王城找生命之泉,才把这枝魔导枪拿出来,说了一些跟南方人有关的事情,必然还有更多不愿提及的往事。
走在大道上,遇到的行人越来越多。就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勒亚斯背着的魔导枪引得人们频频回头,也让勒亚斯乃至塔斯米的胸脯挺得更直了。
“我觉得……”
尤莎感应更敏锐一些,皱着眉头说:“这些人的反应好像跟我们想的不太一样,他们盯着塔斯米你的剑也是一样的表情。”
塔斯米骄傲的道:“这是魔导金属做的剑啊,是从我曾曾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他们当然羡慕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