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交流(下)(2)
作者:
流晶瞳 更新:2022-12-27 16:35 字数: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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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如行吓的脸色巨变,一口水含在嘴里差点喷出来。好容易咽下去,心有余悸的直拍心口:“夫人!您就别吓我了!”这个话题太惊悚了好不好!
林咏恩被她的激烈反应也是吓了一跳我的姥爷是盗墓贼。惊道:“这是怎么说的?看把你吓的,难道夫君还是老虎不成?”
差也差不多了啊!姐姐!你家那口子不是老虎难道还是绵羊吗?给罗枫寒当小妾?那个需要神一样的手指、黄金玛丽苏的自信。单是想想就不寒而栗。
放下茶盏,殷如行开始岔话题:“林姐姐。我有一事不解。既然四公子胸有丘壑,不好女色。姐姐与他安安稳稳过日子不好么?何苦要加塞了旁人进你们夫妻之间?”
这话问的虽然唐突。却有几分推心置腹之意了。林咏恩笑容渐渐消退。整个人沉静起来。
殷如行知道自己问的突兀。但她就是忍不住。因为这是她十分不理解的事情之一。明明就不喜欢自家男人纳妾,为什么又装作一副笑脸,强颜欢笑的主动帮他迎人进门呢?换做是在咱老祖宗的时代吧,特别是明清两朝。她还能理解些。明清时期女子地位低下,家中男人说一不二,妻妾制度混乱,宠妾灭妻,无嫡立庶,比比皆是。女人们在后宅血淋淋的厮杀,是为了争夺生存权,为了活的更好。
可天元之州不同。这里的婚姻制度介于东西方之间。庶出属于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唯有嫡子嫡女才能继承父母双方的财产。女子也能当家立门户,只是照旧要纳税、服兵役、徭役等等。虽然没有了优惠政策,却也放开了女子拥有私产的权力。只要你有本事保得住,女人照样可以顶立门户,做一家之主。
这样的条件下,女人并不是只有关在后宅一条路可走的。尤其像是林咏恩这种嫁了人的世家贵女,照殷如行看来,日子不要过得太逍遥哦!
财产有、社会地位有、儿子女儿继承权的保障有、家族的后台也有。最重要的一点,这里没有休妻一说,想离婚只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和平分手,称为和离。第二种则是上官府告对方有罪,强制义绝。
有些女人若是个人能力强势些,搞的定自家男人。就算偷偷弄个小情人都不为过。顶多社会舆论不怎么好,说要拿这个治罪判义绝却还得费一番周折。为什么呢?因为首先男方要提供明确充足证据,证明女人和别人有私情。只这一关就有好些男人拉不下脸。再则女人家若聪明些,做的手脚干净。证据就相当难拿。其次就算有了充分的证据,想要义绝也大多不行。为什么呢?因为红杏出墙属于道德败坏范畴,不能算犯罪。没犯罪,就达不到判义绝的标准。比如女方家族强悍些。过来闹一闹,举例一二三,说你家小妾刁蛮,本人冷落妻子,家中无规无矩。财产分配不公什么的。这些也都是道德败坏。这回好了,男人道德败坏,女人道德败坏。大家一起败坏。大家大哥莫嫌二哥,天生一对。也别闹了,该咋咋滴,洗洗回家睡去吧。
当然。这种女人扬眉吐气的情形也是要有先决条件的。就是女方本人势力,或者女方家族势力压倒男方。说白了。还是赤裸裸的强权原则。势力大的压倒势力小的。如若男女双方势均力敌,也有互不干扰你过你的,我过我的这一类型。
官府判义绝的依据五地也各有不同?殷如行曾花大力气研究过五地法典。发现其中有一条却是不变的。便是男方若能明确证明自家老婆给生的嫡子嫡女不是他的种,血脉被混淆,婚生子变成了生父不详的私生子。家业要被外来血脉侵占。这一种情况就是非判义绝不可的。
婚姻者结两姓之好。这些各不相同的判决,说来说去其实都是为着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