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东洋陶瓷()
作者:炎宗      更新:2024-10-03 16:26      字数:3170
  第706章 东洋陶瓷

  山田光是一位有真才实学的陶瓷大师。

  1976年4月,他被东洋文部省甄选为那一批合计六位“陶艺类超级大家”之一。

  在保护文物和传统文化方面,东洋有很作做法值得称道。

  早在1950年,在文部省的推动下,确立《文化财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对东洋文化财的认定、管理和保护的方法,还明确对文化财的类别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和界定。

  《文化财保护法》第2条第1项第2号对于无形文化财的规定是:“对我国来说具有很高的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戏剧、音乐、工艺技术以及其他无形文化的产物”。

  也就是说,无形文化财是指表演艺术、工艺技术等无形的“技能”本身,东洋将这些技能中最重要的东西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财”,并将高度掌握这项技能的人认定为保持和传承者。文部省会对这些重要无形文化财的继承与发展,提供适当的补贴与保护措施。

  1955年2月15日,东洋认定第一批重要无形文化财和保持者。

  虽然《文化财保护法》中没有“人间国宝”这一说法,但作为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保持者的指代,“人间国宝”这一通称被广泛使用。

  被认定的“人间国宝”,每年可以从国家得到200万日元补助金,用于磨练和提高技艺、培养继承人,但必须向国家报告款项的用途。要知道,那是1955年。

  这一明文法律保护及国家补贴措施,至少领先亚洲其他国家五十年!也是东洋的无形文化财——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有着不错的延续与发展的先决条件!

  随着“人间国宝”的推出,东洋文部省又陆续推出次一等为“超级大家”,也就是山田光所获得的称号。再细分到类别,往下依次为“陶艺大师”,“陶艺师”,以及国家认定的“陶艺工作者”。拿到“陶艺工作者”认定的人,就可以在各家陶瓷工坊应聘并要求不低于特定待遇。

  山田光的称号是“超级大家”,仅次于“人间国宝”,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荣誉称号。

  在认识山田光之前,卢灿对走泥社的了解并不深入,甚至可以说,他对整个东洋的陶瓷界,了解得都不算详细。日式陶瓷给他的最深刻印象,多表现在枯寂的意境和顺应材质的自然情趣方面。

  事实并非这么简单。

  卢灿原本打算在川崎润泥陶艺待上一两天就去东京,结果,在与山田光的交流后,他决定多待几天,多听多学些。

  卢灿的学习态度很谦虚,山田光也乐意传道,再加上岩田圭介和成乾两位很有想法的年轻工艺师,四人就中日陶瓷的技艺与思想,进行了一轮激烈的碰撞与交流。

  期间,卢灿亲自上手,配料、拉坯、上彩、覆烧了一套四件广彩吉祥葫芦瓶,这是一套标准的中式高档瓷器的技艺流派展示。

  山田光和岩田圭介啧啧称叹,但是,山田依旧给出“工有余,意不足”的评价。

  卢灿很清楚,这个评价,并不低。也许是真心话,也许为了不得罪自己,山田光甚至说出“卢桑的调釉、拉坯、制艺等工艺,吾所不能及”的话,但是在最后,他依然加上“意不足”三个字。

  也就是说,他认为卢灿所制瓷器,是传统瓷器制作的巅峰,桎梏中的极品!但是,在意境展示方面,依然存在严重问题。

  这就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