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四節 連破奇案之誰是縱火犯(2)
作者:方健武      更新:2024-10-01 05:36      字数:5709
��白,是不是放我還陽?”

  “那是當然!先回答我:你為何在陽間殺人?”

  “他奪我初戀情人,勢不兩立;又屢屢來パチンコ掃蕩,贏了多少錢去。這口氣咽不下,所以,所以……”

  “所以你就殺了他!”

  “是的,下次再也不敢了!”

  “判官把桌子一拍:“你還有下回?做你的大頭夢!說!怎麼殺死他的?””

  “我事先把房間里的電源插座動過手腳,使他開不亮燈;再扮作青面獠牙、赤須巨眸的大頭鬼到窗前恐嚇他,正值外面電閃雷鳴,狂風暴雨,一下子就把他嚇死了!估計不是心肌梗塞就是苦膽破裂。”

  “我再問你,陽間如何不肯招供?”

  “那個鬼丫頭,要從我口中掏實話,她還嫩了點!”

  “為何在這里“竹筒里倒豆子,一乾二凈呢?”

  “您是誰啊?人見人怕的判官大老爺,在您跟前胡言亂語不是找死嗎!”

  “算你識相!油流鬼,都記下了嗎?”

  “一字不漏!判官老爺,您過目!”

  “叫他簽字畫供按手印!”

  “是!”

  鳩山乖乖地按著做:“供招是實!”

  “判官對閻君說:“閻王爺,一切搞定!””

  “好!讓他快滾!”

  “四個小鬼各舉起他四肢,死命一扔,“咣當一聲”撞破南墻,摔了個發昏第十一章,渾身骨頭幾乎散了架,半晌才爬起來。四周看看,還是原來的牢房!”

  “獄警過來開了牢門:“滾吧!你老子來保你了!””

  鮑銀燕的敘述到此結束,鑒於是法庭,沒人敢鼓掌。一個個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這不是京戲楊家將里的“夜審潘洪”嗎?八賢王的閻君,寇準的判官,換成了羅警官和鮑偵探。高,高,實在是高!”

  “這就叫“案中戲”,懂不懂?”

  “辦案子就要神出鬼沒,兄弟我佩服的緊哪!”

  “敢情!神探鮑母的女兒,娘倆專辦倭寇的案子,厲害著呢!”

  眾說紛紜,贊聲一片。

  “法官大人,這是嫌疑犯鳩山正樹的供詞!”

  “呈上來!”

  “是!”法警把供詞遞上去。

  鳩山大叫:“狡猾狡猾的幹活,我抗議!這是誘供,不能作數!”

  法官大人火了:“難道上老虎凳、灌辣椒水招的供才算數?上頭有你親筆簽名,還按了手印,只要不是強迫都具有法律效應。你再嚷也沒有用!辯護律師你有什麼異議?”

  輪到大律師鮑玉剛上臺來,場上頓時鴉雀無聲,所有人要看看他是如何辯護的?

  他緩步上場,向法官大人和法庭三個方向微微躬了躬腰:“既然我的當事人招了供,還需要我強詞奪理的辯護什麼?豈不是多此一舉!我鄭重宣布無條件敗訴,這是我律師生涯中最慘敗的一次,但是我覺得雖敗猶榮,作為律師最重要的是正義感,如同教師有責任感一樣,不然天理何存?王法何在?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審團各位,我的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