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四節 連破奇案之誰是縱火犯(3)
作者:
方健武 更新:2024-10-01 05:36 字数: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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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見他如此大義凜然、剛正不阿,立時贏得雷鳴般的掌聲,經久不息。
他雙手合十彎腰致謝,然後又說:“謹對我的委托人表示歉意,簽約預付款如數退還,打入你的帳號,請查看!既然我自動放棄辯護權,就沒有必要知道審判結果,請允許我提前退庭!”又是三鞠躬,微笑著走了。
頓時,法官、陪審團成員以及在座的男女老少,不約而同地站起身,有節奏地拍手歡送,這在哪一個法庭上都沒見到過,成為一時的佳話。
果不其然,這一案件兄妹倆大大地出了名,應了尼娜的預見。
鳩山正樹被判死刑,殺人者償命,理當如此。
案子破後,羅警官多了個綽號“閻羅王”,又來會晤鮑家母女。
“老太太、鮑小姐,這回破案有功,得到一筆獎勵,我就獨吞了,算作二位給我的“保密費”,說了難聽些“封口錢”吧!”
娘倆一震,不知何從應答。
“我手下上呈一宗案卷,交到我的辦公桌上,內容是二位參與一樁私挖地下倉庫軍火案。這批槍支彈藥原是鬼子暗藏的,日本人投降了,國軍、共軍都有權繳獲。但是在國統府地盤發現的軍火被運到江北新四軍手里,傳到保密局耳朵里就不好說話了,何況你們還繳了一條船,對不對?”
明知不好隱瞞,鮑母只好點點頭。
“既然大家是老朋友,這事不能藏著掖著。兄弟我冒著天大的風險把這事給扣下,趕緊過來通風報信,二位提前做個防備,謹防軍統特務嗅到!”
“羅警官,能不能告訴我,你們是怎麼知道的?”
“是幾個幫派里的弟兄喝酒鬧事捅出來的,好像貴婿李經理也牽涉在內,我看你們小心點吧!”
鮑丫頭也感到事情有些棘手,皺了皺眉頭,上樓去拿出一疊錢來:“大家都是多日的朋友,尊您一聲羅大哥也不為過。您既然仗義,小妹我也不能不識好歹,這點錢是我從小日本手里繳獲的。歸您了,我知道您眼下缺錢用。”
“那怎麼行?不成了敲竹杠嗎?”
“不不不!話不能這麼說,我知道您了為安頓嫂夫人和孩子,正變賣家產準備遷移,算小妹助您一臂之力還不成?”
“羅警官,這也是丫頭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鮑母也跟著說。
“那就恭敬不如從命,羅某愧領了!”
丫頭還不放心:“事情都辦妥了嗎?”
“差不多了!先把家眷在香港安頓好,就沒了後顧之憂。眼下國民黨政權風雨飄搖,倒臺的日子為時不遠,已經在做徹離的準備了。臺灣我是不去的,一個破中校,到了臺灣哪有我立足之地?到時候只有先解甲歸田,再脫身到香港與家人團聚!”他實話實說。
羅警官走後,丫頭大笑起來。鮑母不解:“散了財你倒高興,真是難得!”
“不是,娘!李爸爸一直想發展我加入共產黨,我呢……”
“看得出來老李有這意思,你怎麼想?”
“我呀覺得共產黨什麼都好,就是有一條,“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的“一切繳獲要歸公”我接受不了。這回繳獲了小和尚一大筆錢,我高興死了,打算買一件像尼娜孝敬您一樣的雕皮大衣,式樣都看好了,就是霞飛路上“kk”商場櫥窗里掛著的那一件,那知道人算不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