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4)
作者:方健武      更新:2024-10-01 05:37      字数:5612
  “一般來說,100瓦的燈泡,短短的10分鐘,玻璃外殼的溫度可以達到200c以上,點燃一支火柴梗那是小菜一碟!”她竟然在一堆知識分子跟前討論其物理學來!

  “你們手上不是有副燒焦了的棉紗手套嗎?只要把手套包住燈泡,中間插一根火柴棒,10分鐘內自燃,燒壞手套落到地上,引燃刨花、木屑,一場大火神不知鬼不覺地就此發生。”

  又值師徒二人去吃中飯,無情的大火便吞噬整個生活區里的建筑。

  法庭上的眾多人員聽了她的分析推理,有根有據,學術豐富,無不佩服得五體投地,贊揚聲不斷。

  法官敲響法槌:“肅靜!控方有何意見?”

  消防局的人也終於明白了:“這麼一說,100瓦的電燈泡是縱火犯的作案工具囉!會不會就是木工本人所作所為呢?”

  “絕對不可能!這樣對他有什麼好處?不是自尋死路嗎?黃浦江又沒有蓋子。結果落得個身陷囹圄,全家人靠他吃飯,縱火動機不成立。一定另有他人!”

  庭上之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這一來控方也轉變態度:“請問鮑偵探,縱火犯是誰呢?有沒有線索啊?”

  “有!淺而易見,那個把燈泡帶進木工間、圖謀不軌的歹徒就是縱火犯!電燈泡經大火焚燒,上面的指紋已經不存在了,但是燈座上用油漆寫的標號03還依稀辨認得出,極有可能是從實驗室、或倉庫中流出來的,派人查一查不就明白了嗎?”

  這話有理,法官當場宣布休庭半小時,令校方立即去查。

  果然十幾分鐘就有消息了,物理教研組實驗室倉庫里,大功率燈泡少了一隻,編號01-10中唯獨少了一隻03。不知怎麼在火災現場出現,并非偶然,一定有人帶進去,勿容置疑。

  這人是誰呢?

  法官靈機一動,開口問:“鮑偵探,你心里有沒有譜啊?”

  “回法官大人的話,只能說懷疑吧!據我對嫌疑犯問話,他說那天上午,只有物理實驗室倉庫女管理員來過一次,手持總務處長批示的請購單,要求制作兩塊教學模板,轉了一圈才走的。”

  “你懷疑她有作案的嫌疑?”

  “至少我是這麼想的,她來到木匠間,趁人不注意,暗中把窗戶上的插銷拔去。中午等到朱師傅和他徒弟上食堂用餐,翻窗而進,只需3分鐘就能搞定,再從窗戶出來,不費吹灰之力。”

  “然後她也去食堂吃飯,找個顯眼處與人聊天賣乖。10分鐘後,大火釀成,她也有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據了。”

  她一說完,旁聽席上就轟動起來,一個個義憤填膺,譴責聲一片,世上竟然有此歹毒之徒!一致要求請法官責令校方把這位女士請來,當堂問個明白,是真是假,好人壞人,一針見血!

  誰知這一等時間太久,好長時間都不見有人來回報,眾人等得不耐煩了,唧唧喳喳,議論紛紛,場面頓時顯得混亂。

  終見有人垂頭喪氣地來報告,說是那個實驗室保管員突然不見蹤影。上午開庭時還有人看見她坐在禮堂外的長椅子上聽蹭的呢!怎麼一下子就消失了?八成是心虛,滑腳溜走了。

  這一來證明鮑偵探所言不差,此人有重大的嫌疑。

  鮑銀燕又說:“能否請校方把保管員的來歷介紹一番?”

  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