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敌人的姑息,换不回我们的怜悯(2)
作者:嬴政      更新:2024-11-04 03:02      字数:4965


  满洲不是腐儒,沙场征战,各为其主,屠城灭国是武勋,夸功封狼居胥,勒石燕然,太庙献俘才是武将荣耀,不会把荣耀看做丢人的。

  “良知超越法律”的法学框架,要到纽伦堡审判才初现端倪,之后,西点军校才将“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纳入了其道德哲学的必修课。

  那还是人类社会人权发展最前沿的少数几个国家,才能秉承的准则,在世界范围内且不具备通行意义,更遑论用现代人权准绳,衡量古代战争行为了。

  少屠不等于不屠,扬州十日嘛,下令者为多铎,随后发布了“维扬可鉴”的公告,没有隐瞒,告诉你原因。

  秦,汉,唐,蒙古,清,哪个屠的不是光明正大?白起,卫青,霍去病,成吉思汗等,没人会觉得屠敌有什么错的,陈汤一样会公示:“宜悬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为什么屠你,屠完会告诉你,光明正大!

  就是因为有军纪约束,多铎才发布公告,把原因说一下。征蒙古,朝鲜,藏地,回部,杀戮比汉地大的多,就不用公告。

  能把敌人屠城灭国,不是武功,难道还是丢脸的事?

  被不负责任,付不起责任的士大夫,害的家破人亡,赞扬的是不负责,负不了责的士大夫,恨的是暴行?

  战争不就是暴行与恐惧的总和么?

  就许你出墙烧荒减丁,就不许我入关?就许你犁庭扫穴,不许我暴行?就许你把我当夷狄,不许我把你当下等人?

  这不是输不起是什么?这不是弱者思维是什么?春秋秦汉唐的时候,有这个思维?

  多铎是清军一方的统帅,对清军有责任,对汉人有什么义务?他吃的是“明”是“汉”的饭?

  带领清军获取荣耀,获取利益,从胜利走向胜利,才是多铎的责任,他履行了他的责任。

  当清替代了明,前明的敌国百姓,就变成了大清的子民,这时候才从敌我关系,转变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拿权力义务时期的道德去评判敌我时期,就是吃饱了撑的,就是儒癌。

  明军的士大夫统帅,他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他带给明军士兵,带给扬州人的又是什么?

  要让人强身健体,习弓马,练骑射,自强不息,奋勇杀敌,就应该敬佩,学习多铎。

  学习这样负的了责,能打胜仗,对敌人毫不手软的人,鼓励大家做这样的人,为国征战,与国开疆。

  要学仁义道德,浩然正气,那就敬佩,学习明军的士大夫统帅,鼓励文人领兵,输赢无所谓,留取丹心照汗青。

  路怎么选,自己挑喽。

  即便不屑学敌人,自家的王坚,阎应元,如此英雄豪杰,又有几人知,几人学?

  守钓鱼城的王坚,击毙过蒙古大汗,南宋灭亡之后,忽必烈亲自承诺不杀城中一人,方降。守城的三十二名将领,无一人乞求怜悯,全部拔剑自刎。

  终元一朝,钓鱼城无人骚扰,蒙古人敬佩的不得了。即便在欧洲,阿拉伯都享有盛誉,被誉为“上帝折鞭处”,“东方麦加”。

  江阴一样,由于阎应元誓死抗击,满洲对江阴人敬佩的不得了,是乾隆亲自拜祭江阴之后,江阴人才重新出仕。

  都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