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九章 这叫思维修(5)
作者:洪山诗人      更新:2024-11-16 23:26      字数:8013
sp; 那么,是不是与对方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呢?这一点也被否认了。他该如何作结论呢?且往下看。

  所以,“我”与“五蕴”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既不是相互依止的关系,也不是相互具备的关系。最后,月称菩萨又加了两个因:即第六个因和第七个因。

  第六个因,是抉择人体的总形不是“我”。

  例如,虽然汽车在所有的零件都拆下后就不叫汽车了,但如果各个零件处在一些特殊的位置,如轮子在下面,车框在外面,里面的所有零件也各就其位,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总形。人也是这样,虽然分解后的每一个部分都不是“我”,但是,如果头在最上面,两侧是双手,胸部腹部在中间、最下面是双脚,就产生了一个身体的总形。这个形状应该是“我”,有人这样认为。下面破斥:

  什么是所谓的总形呢?头有头的形状,手有手的形状,你说这些肢体的形状是“我”?还是所有器官组合起来的新总形是“我”呢?我们会否认头的形状是“我”,而认为所有器官组成的一个共同总形状是“我”。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共同总形状”呢?除了头、手、脚的形状以外,还存在一个共同总形状吗?还是头的形状+手的形状+脚的形状+叫做“共同总形状”?这样观察后发现,除了每个器官的形状外,再没有别的总形状了。比如说,汽车的车轮是圆的,它组装前是圆的,组装后也是圆的。所有的零件以前是什么样子,组装后还是什么样子,这上面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东西。所以,从这个总形状上也找不出汽车或“我”。

  这个逻辑推论很有意思,我总有这个感觉,如果让这位上师参加今天的辩论大赛,估计不会有对手的。这里的推理理解起来很巧妙:汽车各零件组装成一个汽车,这个整体也不是“我”,因为每一个单独的零件不是“我”,组装起来后,也没产生什么新的东西,所以也必然不会另外产生一个新的“我”。这种推理办法,只有最聪明的人,才会想得出来吧?

  第七个因,是抉择它们的组合体(综合体)不是“我”。

  月称菩萨对此驳斥说,如果组合体是“我”,那就把车上的所有零件都拆下来堆积在一起,这个是不是“车”呢?当然不是,只是一大堆零件、一大堆铁,而不叫“汽车”!同样,我们人的肉体或精神在分解后,也仅是一堆肉或者骨骼,就不叫人了。

  我们静下来开始修“人无我”的时候,不是依照禅宗所讲的什么都不执着,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而是要通过语言最后到达“不可言”的境界,要通过思维,最后到达“不可思”的境界。如果刚刚开始修行,就抱着“不执着”这句话不放,那就不要修行了。

  前面已经把道理说过了,证明了“人无我”,也就是说,一个人,没有固定的本质的。但是,光从理论上证明,并不能够解决问题,我们还得要从实践上实现它。任何科学结论,不论在逻辑上是多么自洽,在公式上是多么完美,如果不把它变为现实,那也是没有用处的。大师在下面,就给出了具体的修行实践指导。

  对初学者而言,首先要执着,特别要执着出离心和菩提心等善法,因为有了这些执着,就可以成功地走上解脱道并推翻我执。就像用香皂洗脸一样,虽然最后连香皂也要冲洗干净,但首先必须要用它来洗净污垢。同样的,首先可以有执着,以执着去推翻执着!若一开始就不执着,那就是大错误。所以,静下来修“人无我”时,不是象禅宗讲的什么都不想,而是要观察思维。(我这样说不是反对禅宗,禅宗不可思议的境界,不是我们现在可以企及的,而是以后要达到的目标。

  该如何思维呢?静下来后,就观察“我”在哪里,方法是七相�